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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来源:元阳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06-26 00:00:00 浏览次数: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 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公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元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5日起到6月30日止。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方式。

联系部门:元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元阳县常青路4号

邮箱: yyxhzzb@126.com

举报电话: 0873-5643085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元阳县水务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