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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mz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元民宗函〔2025〕3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0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杨乾委员:

您在政协元阳县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元阳·滇南太和民族武装暴动革命遗址的建议》(第5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到您提出的该提案后,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深入实地踏勘,与政协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分析研判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一是把牛角寨镇列为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项目,将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元阳·滇南太和民族武装暴动革命遗址的提案纳入该项目中一并建设;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截至2025年4月28日先后分两批共下达资金500万元到牛角寨镇人民政府,其中72万元用于新建牛角寨镇新安所村太和武装暴动纪念馆建设资金,硬化场地200平方米,项目由牛角寨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三是施工队已于2025年3月进场施工,预计在今年12月底可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鉴于您所提建议已有明确的资金与项目保障,且项目已顺利开工,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建议办理结果确定为“A”类。诚挚希望您在项目“建、管、用”全过程中,继续发挥政协委员监督作用,合力把该项目建成为群众满意的民生实事。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恳请您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6日

(联系人:李 辰,联系电话:564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