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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0240913-1657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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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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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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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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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有效
 
小新街乡人民政府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小政函〔2023〕9号)
办理结果:A类
公开
小政函〔2023〕9号
普有红等代表:
你们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建设小新街乡标准示范化集镇的建议》的第20号建议,小新街乡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人大建议《关于给予立项建设小新街乡标准示范化集镇的建议》,小新街乡人民政府已整合资源,完成了项目的整体规划,项目用地已全部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项目正在积极申报中。感谢你们对我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小新街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562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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