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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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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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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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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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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正开等三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接中共元阳县委员会党组字〔2018〕7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龙正开 任元阳县教育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 慧 任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光文 任元阳县水务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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