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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8/2022-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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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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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元政发〔2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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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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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赖金伟等十四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接中共元阳县委员会元委〔2022〕133 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赖金伟  任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   毅  任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沙   键  任元阳县人民医院院长(挂职时间三年);
赵运高  任元阳高级中学校长(挂职时间三年);
左永明  任元阳高级中学副校长(挂职时间三年);
普加懿  任元阳高级中学副校长(挂职时间三年);
张   峰  任元阳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校长(挂职时间三年);
赵立明  任元阳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挂职时间
三年);
蒋威雄  任元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三年);
余易达  任元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李津毅  任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朱志华  免去元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陈   洁  免去元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吴玉才  免去元阳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元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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