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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yyxzfbgs/2024-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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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元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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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元政发〔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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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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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耿艳梅等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接中共元阳县委员会元委〔2024〕26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耿艳梅 任元阳县人民政府外事办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陶丽萍 任元阳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颜溪 任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
李文松 任元阳县地震局副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 影 任元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信云 任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宋翠华 免去元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李进德 免去元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任四级主任科员。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元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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