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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86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901000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出发点,进一步转变乡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 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 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团结和依靠全乡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六新目标和乡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大目标,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把准方位、锚定目标,一锤接着一锤敲,谱写了小新街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全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2.39万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0549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3.56亿元,同比增长10.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36元,同比增长11.1%;粮食总产量12300.5万公斤,人均有粮416公斤。

一年来,我们慎终如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三个坚定不移,落实落细第九版防控方案、20条优化措施和新10条优化措施,及时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众志成城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不断加强防控力度。通过工作群、公众号不间断推送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通告等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加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持续加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及“三非”人员管控,累计排查1.03万车次、2.1万人次。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全乡累计接种6.91万剂,第一剂2.66万人次,第二剂2.49万人次,加强针1.76万人次,切实筑牢全民免疫屏障。积极贡献小新街力量。今年8月份选派第三批14名民兵支援金平开展强边固防,筹集抗疫物资红米线1.5吨,千里驰援上海抗击疫情,用责任和担当筑起共同抗疫的暖心堤坝。

一年来,我们持续用力、精准施策,脱贫成效持续巩固。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全年新增监测对象46166人、风险消除839人、申请2022年返贫监测基金4.7875万元;以过筛子清盘子强底子为目标,对全乡2485户脱贫户、312户易致贫返贫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在1万元以下户,一户一策落实帮扶措施,抓实产业就业帮扶,持续提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收入,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减少92.44%;抓实省审计厅对元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反馈问题已整改销号。

一年来,我们科学谋划、精准布局,乡村面貌持续改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投资650万元完成1个精品示范村和8个美丽村庄建设,依托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乡村振兴大擂台”“好书记大比武等平台,扎实推进小新街、克甲、大拉卡、都鲁保、新鲁沙、石岩寨6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村庄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有效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有力解决乡村有新房无新村”“千村一面等突出问题。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两污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厕所革命为抓手,完成公厕改造2个、户厕改造300座。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购置垃圾清运车3辆,包背箱38个,开发保洁员岗位210个,上岗210名,有力保证生活垃圾及时清扫和清运。全年共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36次,累计出动1000余人次,出动机械5次,集中清除生活垃圾18吨,有效减少陈年垃圾存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集镇综合管理,探索建立集镇周边村寨村垃圾处理清、转、运三级体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整治村庄河塘沟渠,新建排水沟1000余米,整治村内废水沟3000余米,架设排污管道200米,整治小粪塘22个,清理河塘4个,进一步从根源上对农村污水横流进行整治。

一年来,我们发挥优势、创新转型,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全力配合做好元坪公路小新街四改三提质改造前期工作,实施灰竹寨、老邬寨、格河寨入村道路提质改造;对集镇过境路段改道进行规划论证;投资550万元的集镇污水处理项目有序推进;完成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110KV鲁沙输变电工程有序启动;依托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及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200万元实施小新街村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全面整治两污及交通拥堵、集贸混乱等问题,促进形成管控长效机制,依托推动绿化、美化、整洁化、规范化的标准化集镇建设;投资1444万元的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推进;投资100万元乡财政所、投资90万元乡社保中心建设项目已竣工,年后即可投入使用。

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我们始终坚持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聚力打造绿色食品牌,围绕构建一种一养一加工产业体系,全力实现产业有产品、产品有质量、质量有效益、效益成品牌目标。种植业方面。以党总支+种植大户+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在都鲁保、小新街村发展香椿种植150亩;在绿山、石岩寨村新植红缨高粱290亩;在大拉卡、小新街村建设700余亩野生茶种植基地。养殖业方面。以党建+明白人、带头人的发展模式,投资280万元在者台村实施冷水鱼养殖扩建项目;投资150万元完成小黄牛养殖场项目建设;完成综合种养200余亩。加工业方面。年产1600吨的红米线加工厂已投入使用,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提升;投资134万元的农产品烘干加工厂已建成投入使用,全乡农副产品产业链初步形成,农产品附加值有效提高,有力推动全乡进一步打造绿色食品牌

一年来,我们守护青山、厚植绿色,生态环境整体向好。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林地保护、生态补水等工程。严格落实林长制,累计巡林43003900公顷;坚决整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完成森林违法图斑核查整改270个;全面推进生态林防护体系建设,全乡共有林业用地面积9093.7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9.21%。河(湖)长制工作深入实施,全面建立推行乡、村、组三级河(湖)长制体系,累计巡河(湖)230次;境内红河(小新街)、芒铁河、蛮巩河、平河坝塘等河湖形成上游下游共治、岸上岸下同治、全民参与齐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有效保障了河湖及沿岸的水生态环境。

一年来,我们凝心聚力、共创共建,平安建设扎实有序。我们始终坚持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始终坚持一线调解、靠前调解,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2022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2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12件,已受理调解110件,成功调处102件,调处成功率达92.7%。利用赶集日播放法治知识和发放法制宣传手册、现场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法治8次,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强化社会面稳定。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平安小新街建设不断深化。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缉枪治爆等工作,共收缴枪支174支、抓获吸毒贩毒67人、收治暴力精神病患者30人、处理治安案件7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4名,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和各类邪教,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校园安全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将治安、消防、交通、防溺水等工作纳入教学计划,聘请派出所、司法所进校园开展知识讲座,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校园安全、森林防火、防汛减灾、经营性自建房排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成为第四批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民族团结稳定、宗教和谐和顺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扎实抓好民兵预备役建设。选派两批民兵8人到蒙自军分区参加民兵训练,组织民兵开展防汛、地质救灾演练120人次,更好地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等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一年来,我们兜牢底线、为民惠民,群众福祉持续增进。我们始终坚持民生无小事,始终做到民生优先,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教育事业固本强基。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育德树人能力素质,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有机融合。2021-2022学年,小新街乡中心小学毕业班初考成绩排名全县第二、小新街中学毕业班中考成绩稳步提升;积极组织广大爱心人士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共计收到社会各界爱心捐款16.572万元,奖励优秀学生、教师48人,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就业稳岗精准高效。落实各项稳岗政策,抓好就业培训和服务,切实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化劳务输出,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就业培训4班次,培训劳动力180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1.23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5996人。社会保障扩面提升。全乡医疗保险参保率95.8%,养老保险缴费率98.95%。持续加强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发放各类惠农资金313.23万元、社会救助资金687.105万元、养老金475.45万元,发放创业贷款110万元,落实雨露计划政策补助65.1万元,发放徐汇区教育基金奖师生20万元,落实农村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371人,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健康事业创先争优。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配置农村卫生资源。乡中心卫生院成功创建省级甲等卫生院,投资135万建成住院部大楼,投资31万建成发热稍点门诊,新增医务人员11名,家庭医生累计签约1.74万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全面提升。文体事业持续繁荣。深入实施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倡导全民健身。扎实开展小新街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年共开展文化演出86场。

一年来,我们坚守初心、依法履职,政府效能明显提升。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贯穿于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服从乡党委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乡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47件;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钉钉子精神做细做实政府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干事创业环境持续优化。

统计、供销、人武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妇女儿童、红十字会、残疾人事业持续推进;气象服务、防震减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6.应急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财政所;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12.应急服务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7,433,34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61,086.26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2,260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82,989.48元,下降8.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55,249.48元,下降9.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72,26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乡村振兴项目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7,623,873.28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2,506.38,占总支出的29.48%项目支出26,531,366.9,占总支出的70.5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71,413.78元,下降14.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60,590.58元,下降13.7%;项目支出减少4,710,823.2元,下降15.0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乡村振兴项目减少,导致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92,506.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28,888.36元,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3,618.02元,占基本支出的1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1,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31,36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446,117.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本年共实施涉农项目19项,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项、改善基础设施项目14项;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7项;其余项目为保运转类项目,其中:

1.小新街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支出58,000.00元。

2.2022年县人大代表通信经费项目,支出18,000.00元。

3.元阳县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支出32,000.00元。

4.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县级配套经费项目,支出21,574.00元。

5.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元。

6.2022年小新街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元。

7.敬老院办公设备采购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

8.小新街乡都鲁保、绿山村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0,000.00元。

9.州检察院拨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支出22,260.00元。

10.小新街乡2022年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50,000.00元。

11.小新街乡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0,000.00元。

12.小新街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0,000.00元。

13.小新街乡垃圾热解站运行缺口资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0,000.00元。

14.小新街乡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5,000.00元。

15.小新街乡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5,000.00元。

16.小新街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0,000.00元。

17.小新街乡敬老院运营补贴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

18.小新街乡办公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元。

19.小新街乡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0,000.00元。

20.小新街乡石岩寨村委会石岩寨村党组织活动室提质改造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6,000.00元。

21.小新街乡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支出450,000.00元。

22.小新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

23.2022年小新街乡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支出38,550.00元。

24.小新街乡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000.00元。

25.小新街乡好书记大比武活动奖励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

26.小新街乡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9,900.00元。

27.小新街乡2022年省州县免费开放经费项目,支出9,700.00元。

28.小新街乡2022年省州县免费开放经费项目,支出300.00元。

29.2022年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80,000.00元。

30.小新街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40,800.00;

31.2022年州本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8,700.00元。

32.小新街乡2022年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0,000.00元。

33.2022年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940.00;

34.小新街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元。

35.返回2021年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9,700.00元。

36.2022年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61,750.00元。

37.2022年省级生态护林员第一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92,000.00元。

38.2022年第二批中央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84,950.00元。

39.2022年第二批省级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23,500.00元。

40.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3,400.00元。

41.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三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4,000.00元。

42.乡村振兴村庄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0元。

43.小新街乡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35,800.00元。

44.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41,700.00;

45.小新街乡2022年中央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0元。

46.2022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26,700.00元。

47.2022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37,740.00元。

48.2022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59,620.00元。

49.2021年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65,000.00元。

50.小新街乡州级2022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01,000.00元。

51.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98,012.00元。

52.2022年第二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8,796,400.00元。

53.小新街乡石岩寨村委会老寨村党组织活动室提质改造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6,800.00元。

54.小新街乡石岩寨村委会小拉卡村排污沟修复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4,000.00元。

55.元阳县2022年省级拨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0,000.00元。

56.2022年中央定点帮扶项目第二批返贫监测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0,000.00元。

57.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299,000.00元。

58.小新街乡都鲁保村委会2021年携手兴乡村〔村企结对〕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0,000.00元。

59.小新街乡2019年至2020厕所革命农村厕所改建缺口补助资金项目,支出700,000.00元。

60.2022年第三批第五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335,600.00元。

61.元阳县小新街乡2022年项目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70,000.00元。

62.2022年第三批第三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828,824.00元。

63.小新街乡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携手兴乡村乡镇结对帮扶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999,000.00元。

64.2022年第二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4,297,006.50元。

65.嘎妈村2021年嘎妈村携手兴乡村村企结对帮扶项目〔上海〕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00,000.00元。

66.小新街乡2022年中央定点帮扶项目返贫监测基金经费项目,支出17,858.00元。

67.小新街乡嘎妈村委会嘎妈下寨易地搬迁户内扶梯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98,000.00元。

68.小新街乡嘎妈村委会嘎妈下寨乡易地搬迁户内扶梯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98,000.00元。

69.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977.40元。

70.2022年度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项目,支出12,000.00元。

71.2022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元。

72.小新街乡2022年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州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元。

73.2021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1,000.00元。

74.小新街乡2022年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经费项目,支出5,000.00元。

75.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0,000.00元。

76.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第一批洪涝灾害资金〕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0,000.00元。

77.小新街乡新鲁沙村委会纸厂村山体滑坡应急处置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0元。

78.20212022年冬春救助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6,030.00元。

79.小新街乡新鲁沙村委会纸厂村应急山体滑坡县级处置经费项目,支出60,000.00元。

80.小新街乡社会服务工作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元。

81.2022年第一批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小新街乡敬老院〕专项资金项目,支出731,275.00元。

82.小新街乡新鲁沙村委会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00,000.00元。

83.2022年第一批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元。

84.篮球场灯光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元。

85.2022年第二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三丘田)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70,000.00元。

86.〔彩票公益金〕小新街乡苗山寨村活动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90,338.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6%。与上年相比减少4,899,336.19元,下降11.9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安排的乡村振兴项目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50,16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78,52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0,192.02元,其中办公费789,403.02元、电费36,000.00元、邮电费72,400.00元、差旅费19,965.00元、会议费440,574.00元、培训费48,550.00元、公务接待费282,000.00元、专用材料费20,000.00元、劳务费40,000.00元、委托业务费7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1,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453.00元,其中生活补助180,453.00元、奖励金1,000.00元;资本性支出46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1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费4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0,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0元,其中办公费10,55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4,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4,36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900.00元,其中办公费33,000.00元、电费3,000.00元、劳务费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9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6,54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52,986.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000.00元,其中办公费93,000.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0,554.37元,其中抚恤金171,115.40元、生活补助9,938.97元、救济费189,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8,73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3,230.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0.00元,其中专用材料费20,000.00元、劳务费3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5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55,5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9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99,400.00元,其中培训费7,400.00元、劳务费292,00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9,9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1,199,9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4,255,84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8,60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5,000.00元,其中办公费405,000.00元、委托业务费32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4,093.99元,其中生活补助2,252,175.99元、救济费47,858.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4,060.00元;资本性支出19,588,142.5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9,588,142.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9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977.40元,其中劳务费6,977.4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5,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5,474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6,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6,84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15,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1,62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其中培训费1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4,030.00元,其中生活补助48,000.00元、救济费686,030.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主要结算了以前年度遗留下来的公务接待费,导致本年支出数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7,180.19元,增长4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180.19元,增长25.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7,000元,增长52.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本单位因公务用车GN9740车辆老化进行了全车整修导致运维费支出增加、结算了以前年度遗留下来的公务接待费和培训费,导致本年支出数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止返贫监测入户、项目验收、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图斑整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止返贫监测、乡村振兴各级检查、项目检查、人居环境检查、人大调研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9,368.02元,比上年减少1,220,254.5元,下降48.6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岗职工较上年下降;二是严格执行中央要求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缩支出,导致比上年数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1,703.02元、电费36,000.00元、邮电费54,400.00元、差旅费19,965.00元、会议费216,000.00元、培训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92,000.00元、劳务费4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1,3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资产总额5,795,441.20元,其中,流动资产3,747,226.40元,固定资产866,939.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81,275.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47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649.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90,42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61,428.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90,42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2年货币资金年初数原为234,907.47元,我部门进行了年初数调整,调整事项为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的货币资金年初数为237,307.47元。

(二)2022年决算报表中,未填写在建工程1,181,275.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9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2022年202308291020029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