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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094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0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3001000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结合元阳实际,制定县行政中心、元阳会堂、政府食堂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承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后勤改革、管理以及大型政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县行政中心、元阳会堂、政府食堂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元阳会堂、政府食堂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活动及会议的有关参观、会务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公务活动中重要宾客的接待、安排食宿、考察、洽谈等活动,协调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联络等工作;

(5)负责公务用车保障出行工作,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公务用车的保险、车检、修理等日常维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完善服务水平,机关后勤服务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强服务意识,公共设施及物业管理逐步规范化;三是严格接待标准,公务接待精简节约化;四是科学统筹调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五是加强自身学习,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7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579,495.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9,495.6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4705760.37元减少了126264.75元,减少了2.68%;主要原因为财政下拨的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148,016.17元。其中:基本支出5,148,016.1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3737236.35元增支1410779.82元,增长37.75%;主要原因为一是工资福利的增加;二是因主要领导人事变动、经费不足等原因,2017年的部分费用在2018年才支付,导致2018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48,016.17元。比上年同期3737236.35元增支1410779.82元,增长37.75%;主要原因为一是工资福利的增加;二是因主要领导人事变动、经费不足等原因,2017年的部分费用在2018年才支付,导致2018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8,016.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3737236.35元增支1410779.82元,增长37.75%。主要原因为一是工资福利的增加;二是因主要领导人事变动、经费不足等原因,2017年的部分费用在2018年才支付,导致2018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24,44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2958.00元,占总支出的29.51%;商品和服务支出3471283.77元,占总支出的70.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5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45,671.49元,完成预算的1025.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94,381.33元,该支出未列入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290.16元,完成预算的28.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财政要求,元阳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列入本单位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02,218.17元,增长4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3,491.01元,增长4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727.16元,增长57.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加之我县山区乡村公路路况不好,车辆磨损较大等原因,导致部分车辆损坏严重,修理频繁,维修费过高,耗油量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4,381.33元,占97.22%;公务接待费支出51,290.16元,占2.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4,381.3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94,381.3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5辆。主要用于一是元阳县县级机关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二是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中所需的保险费、维修维护费、检测过户费等管理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290.1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290.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县调研、检查工作、开会等公务来往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1,283.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3.8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主要领导人事变动、经费不足等原因,2017年的部分费用在2018年才支付,导致2018年支出增加;二是大部分公务用车年久失修,导致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主要为公车中心驾驶员的差旅费支出)、维修维护费(公共设施及会议设备)、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会议室设备材料)、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中心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2,779,477.94元,其中,流动资产732,293.94元,固定资产22,044,1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2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7,390.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14,288.37元,固定资产增加769,9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3027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77.95

73.23

2204.42

0

2154.83

0

49.59

0

0

0.3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0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0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阳县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为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拥有在编车辆75辆,管理司勤人员66人。由于该中心没有独立的账户,因此该中心发生的所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所管理的司勤人员的差旅费在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 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3001111



附件【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