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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yyxylbzj/2025-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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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元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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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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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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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有效
 
2025年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曝光案例-元阳县人民医院
经查,元阳县人民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日期间,存在以“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方式将费用上传医保系统,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涉及金额539884.84元。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退回因“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行为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539884.84元,并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539884.84元,责令当事人改正“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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