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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21-11141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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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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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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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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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法〔2020〕39号)精神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结合元阳实际,现将《元阳县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予以公告。
附:元阳县文物博物馆单位文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名录
元阳县文物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附件【元阳县文物博物馆单位文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名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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