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元阳县取用水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注销下列取水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注销取水户名单:
| 序号 | 取水权人 | 取水许可证编号 | 注销原因 | 
| 1 | 元阳县沙拉托乡人民政府 | 取水(滇元县)字〔2008〕第15号 | 依申请注销 |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3-5642387
元阳县水务局
2025年10月23日